广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可以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8-20日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向居住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8-20日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向居住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1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20日前完成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在季后第2个月最后1日前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