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报销材料
女职工生育费报销材料
1、女方医疗保险编号
2、女职工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A4正反面)
3、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4、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5、生育证及其复印件
6、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可以不办,但是产假工资就少60天)
(注意:3至6号四个证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即可,2至6号五个证件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大小)
7、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8、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以及出院记录,所述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9、初婚二胎需额外提供第一胎《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男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材料
医保卡、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它们复印件)。
计划内流产费用报销材料
女职工医保卡、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的原件及它们的复印件,诊断书、医疗费现金收据、B超单、病志、出院小结。没办生育证的,可用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委开具的计划内第一胎怀孕证明。
报销流程
1、生育保险待遇经大连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部审核确认后,生育职工于次月1日至25日到大连市商业银行营业部领卡。
具体办公地点: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大厦(大商男店旁)二楼储蓄窗口,联系电话:82186229、82186232。
2、领取银行卡,生育职工续提供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
另:如果是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次月1日至25日)内没有领取银行卡,请携带上述证件在下一个月的11日至12日(节假日顺延)到大连市医保中心财务部生育保险出纳窗口领取。逾期不领,大连市医保中心将对银行卡进行销户处理。
特别提醒:“大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表”是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报销地点
审核报销需要去申办人单位注册区的生育窗口去审核。
大连市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中心路一段53号
电话:0411-83185622
大连市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号
电话:0411-85615028
报销时限及费用
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日 — 20日
11月前生育、流产的,当年结算;11月1日以后生育、流产的,次年1季度前结算。机关、事业单位需持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限:
生育备案需3个工作日;
本市居民需30个工作日;
异地办理的需45个工作日(包括报销费用拨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