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资料阶段
1.核对资料内容
户籍资料:(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索引页、父母页、儿童页);(2)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情况: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单位缴纳“五险”单据或个人缴纳社保单据;经商人员需提供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从事道路运输的提供相关运营手续。(可提供多年连续社保缴纳情况)
居住情况:以居住证为准。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登记属于历城辖区满6个月以上,且在有效期。(可提供多张有效期连续的历城辖区居住证)
以上资料均提供A4幅面,画面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原件现场核验完毕请带走)
2.时间安排:(以片区学校通知为准)
7月12日—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核对地点:
为方便适龄儿童监护人,区教育体育局安排辖区内15所小学提供入学资料收集、核对服务,与随迁子女是否就读该学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