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人才安家补助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2021年度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即获得市级以上人才认定的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重庆英才等;管委会直属公立学校教育优秀人才;管委会直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优秀人才;成长型青年人才,即驻区企业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硕士、学士。
两江6类人才:
A类,获得市级以上人才认定的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重庆英才等;
B类,高端产业人才,根据“黄金十条”签订的投资协议中约定的企业高管;
C类,管委会直属公立学校教育优秀人才;
D类,管委会直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优秀人才;
E类,高技能人才;
F类,成长型青年人才,驻区企业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硕士、学士。
(二)补贴标准
A类高层次人才一至四类与新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且注册在两江新区,按照人才类别可申请最高200平方米的免租金人才房;未入住人才房的,按照对应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获得最高200万元安家补助费,全额奖励购房地方经济贡献部分。
C类引进的教育优秀人才,调入并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可按人才等次申请最高40万元的安家补助。
D类引进的卫生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人才协议的,可按人才等次申请享受最高120万元的安家补助。
E类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认定,给予一类人才最高50万、二类人才20万的安家补助。对于企业为高技能人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按其实际缴纳额的50%给予补助,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500元,期限不超过3年。
F类对两江新区重点企业新招聘引进国内36所“双一流大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部分国(境)外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首次参加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用工合同的,经审核认定,按学历学位分别给予博士3万、硕士2万、学士1万元的一次性租房补助。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日。
(四)申请方式
高层次人才、成长型青年人才向组织人事部申报;教育优秀人才向教育局申报;卫生优秀人才向社会发展局申报。
(五)申请材料
1.高层次人才填写个人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并填写汇总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成长型青年人才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六)申报流程
1.主动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部门受理。高层次人才、成长型青年人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两江新区“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3.审核兑现。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提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兑现。
(七)联系方式
1.组织人事部
受理地址1:两江新区加工区一路金泰彩时代2号楼7楼(两江英才荟)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3395206
受理地址2:两江协同创新区融合创新中心一楼科创服务大厅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213129376
2.教育局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63022480
3.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023-67308100
附件材料:
5.相关佐证材料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