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新区个人人才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2021年度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即获得市级以上人才认定的一至四类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重庆英才等;
管委会直属公立学校教育优秀人才;
管委会直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优秀人才;
成长型青年人才,即驻区企业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硕士、学士。
(二)申请项目
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租房补贴)、个人地方经济贡献奖励、“重庆英才计划”配套奖励、岗位津贴、国家级及市级奖项配套奖励、健康体检费、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出站博士后科研经费;
成长型青年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
教育优秀人才和卫生优秀人才兑现申报工作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项目补贴标准
1.团队引进
A类中,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团队(含柔性引进5人以上)经评审认定,以科研经费、基金投资、贷款贴息、人才奖励金等方式给予落地政策组合奖,第一、二类人才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支持额度,第三、四类人才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支持额度,特别优秀的国内外一流科学家及团队可以“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进行认定和支持,给予最高1亿元的经费资助。
2.安家补助
A类高层次人才一至四类与新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且注册在两江新区,按照人才类别可申请最高200平方米的免租金人才房;未入住人才房的,按照对应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获得最高200万元安家补助费,全额奖励购房地方经济贡献部分。
C类引进的教育优秀人才,调入并与学校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可按人才等次申请最高40万元的安家补助。
D类引进的卫生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人才协议的,可按人才等次申请享受最高120万元的安家补助。
E类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认定,给予一类人才最高50万、二类人才20万的安家补助。对于企业为高技能人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按其实际缴纳额的50%给予补助,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500元,期限不超过3年。
F类对两江新区重点企业新招聘引进国内36所“双一流大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部分国(境)外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首次参加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用工合同的,经审核认定,按学历学位分别给予博士3万、硕士2万、学士1万元的一次性租房补助。
3.创业支持
高层次人才一至四类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两江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经管委会认定,其个人地方经济贡献自缴纳年度起,连续5年按两江新区地方留成部分100%的额度给予奖励。
对进驻留学生创业园的留学人才创办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市级以上留创支持项目,并配套留学人才创业项目20—50 万元资助或最高100万元贴息贷款支持,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给予最高300平方米、最长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
4.培训支持
支持两江新区重点企业职工参加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大数据、大健康、绿色环保等主导产业;人工智能、通用航空、机器人、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制造业;服务贸易、现代物流、商贸文旅类等技能培训,获得市级以上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当年给予最高每人3000元学费补贴。
5.服务保障
各类人才依据《两江人才服务证》,分类享受子女入学入托、医疗、科技、户籍、居留许可签证、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项目申报、配偶(子女)就业等“一站式”人才服务保障。用人单位每年为A类“两江人才”办理的重大医疗疾病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实际缴纳保险费金额的50%标准进行补贴。
特别注意:
涉及事项同时可获得两江新区直管区其他政策规定的补助或奖励的,人才可选其一、不重复享受。本政策由两江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试行期2年。
(四)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日。
(五)申报方式
高层次人才、成长型青年人才、工作站(点)及单位向组织人事部申报;教育优秀人才向教育局申报;卫生优秀人才向社会发展局申报。
(六)个人申报材料
1.高层次人才填写个人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并填写汇总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成长型青年人才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申报表及汇总表需另附可编辑版本)各一份,按序成册,相关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申报流程
1.主动申报。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部门受理。高层次人才、成长型青年人才、工作站(点)及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两江新区“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3.审核兑现。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提请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兑现。
(八)咨询电话
1.组织人事部
受理地址1:两江新区加工区一路金泰彩时代2号楼7楼(两江英才荟)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3395206
受理地址2:两江协同创新区融合创新中心一楼科创服务大厅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213129376
2.教育局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63022480
3.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龚老师,联系电话:023-67308100
附件:
4.相关佐证材料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