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范围:个人申办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时,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综合业务服务协议》,可以解除该协议。
二、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三、办理要件: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五、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六、注意事项:1、此业务必须本人办理,不可代办。2、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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