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缴费下限: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上限: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1%左右的总体水平要求,按行业类别不同,调整细化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确定为:一类甲0.5%、乙0.6%、丙0.7%;二类甲1.1%、乙1.3%、丙1.5%;三类甲1.7%、乙2.0%。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分别实行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办理地点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0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