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灞桥区民办学校入学政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下,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同时按照“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原则,对与学校或举办方在建校时签订协议的相关村村民子女、业主子女(以下简称“直升入学子女”),保障其入学;
我区移交浐灞生态区的公办小学原学区范围(以《西安市灞桥区教育局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内适龄儿童如有意愿填报我区的民办小学,须在我区参加资格审核(审核地点在官厅小学);
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即在录取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回原对应公办学校就读,若原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浐灞生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招生对象
在我区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在我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初中优先满足我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7月8日,区教育局在灞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灞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其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均包含直升入学子女学位。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7月10日8:00至7月22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7月23日12:00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除去直升入学子女学位后的剩余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除去直升入学子女学位后的剩余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学校及举办方要对直升子女入学资格严格审核,由区教育局核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直升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直接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开始时间为7月24日9:00。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
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民办小学补录范围为我区范围,民办初中补录范围为西安市。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区教育局于7月25日18:00前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7月26日8:00至7月27日14:00,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7月27日14:00,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补录报名学生人数。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的,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于7月28日至7月29日在学校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7月30日至8月2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区内户房一致人员适龄子女,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入学。若学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小学由各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其他学生,小学入学由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8月3日前各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