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办
“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
2、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登录后,办理流程如下:
1、“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缓缴申请”
2、窗口办
单位提供《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缓缴.
注:参保关系在市本级的,可在市本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三楼号窗口办理.
表单下载地址:
市人社局门户网站 ,首页→政务公开→重卢公开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缓缴期内职工权益
1、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2、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3、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
认定为缓缴单位后,在缓缴时段内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会分开产生数据,单位应根据缓缴相关政策完成个人缴费部分的代扣代缴,也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全部缴费。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从2023年1月起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人月底前完成补缴.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完成补缴.按期缴费的,免收滞纳金。
缓缴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