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均应办理新年度缴存调整(2022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办理时段为2022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缴存单位逾期不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将无法正常缴存2022年12月及以后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其2021年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2300元),不高于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