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克拉玛依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地方特产2022-06-24 12:35:42未知

2022克拉玛依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科学发展规律,落实区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坚持用规范管理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各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认真贯彻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禁令”,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原则上要保障小学入学年龄满足“两个一致”要求,即:同一县市内小学入学年龄保持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保持一致,且入学年龄最迟不超过7周岁。

  (二)坚持分级负责。市、区教育局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初中阶段、小学阶段具体实施细则。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和安排下,做好招生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审核流程等信息公开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学登记和材料审核,并对拟录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做好学生入学等工作。

  (三)坚持公正公开。市、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当年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其中包括招生政策、招生咨询电话等。各区教育局于每年9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结果。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合理划定片区。每年3-4月,市、区教育局要联合公安、乡村振兴、残联、卫健、民政等部门核查辖区内适龄人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学生等数据,完成常住人口学龄儿童登记造册。每年5月,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生源分布情况进行分析,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科学划分片区范围,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已经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地方,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各区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设立政策咨询电话,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鼓励逐步实行单校划片;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并根据实际将热点学校按照就近入学要求分散划入相应片区,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入学,推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二)落实免试就近要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建立并开通克拉玛依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预约系统,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划片区域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市或区教育局统筹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三)合理控制学校班额。严格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各区教育局要主动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加大学校建设力度,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逐步化解56人以上大班额,积极推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将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认真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做好随迁子女、残疾儿童、脱贫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和保学工作,加强教育管理,强化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五)保障特殊群体权利。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深入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今后,随迁子女入学仅需提供居住证和户籍证明两项材料即可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原则上随迁子女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对确需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户籍地和流入地区教育局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其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一人一案”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六)严格规范学籍管理。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规定,学校应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生转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涉及兵地学籍转接的,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兵地义务教育学校学籍转接工作的通知》办理;原来没有学籍的,要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坚决杜绝因中考竞争违规办理学籍转接现象,严格落实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期间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学的规定。

  (七)建立学位预警制度。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持续增长、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和学校,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招生入学政策,科学制定学位分配办法和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调整学校布局规划,加强财政投入和学校建设,尽快补充学位。

  四、规范优化流程

  (一)明确招生入学流程。市、区教育局要秉持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招生报名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要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为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推动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建设奠定基础。

  (二)规范入学材料采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对学生入学、就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列出清单,提前明确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并广泛宣传告知学生及家长。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要发挥管理和监督职能,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招生入学工作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切实履行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各学校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依法依规办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和程序,不得以招生政策分析、学生素质测评等名义违规组织招生咨询、讲座、考试,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媒体违规宣传升学率、学校排名和考试成绩等。校长等领导和教职工要严以律己,不得违规收集学生自荐材料、荣誉证书,不得泄露学生信息及考试成绩,不参与违规宣传及招生等活动。各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健全完善中小学招生违规举报、申诉和受理机制。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区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各区严肃查处追责。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区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优化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优质的基础教育创造条件。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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