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引进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补助
补助条件:引进的境外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与国内现有的相比较有一定先进性或填补国内的空白。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各类院校、家政企业、培训鉴定机构、行业组织。
补助标准:经评审合格的,按每个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境外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引进建议书》,家政培训课程、服务标准、评价规范正本内容。
应核验信息: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实施程序:每年申报两期,由申请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每年5月、11月的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评审,符合补助条件的,在每年6月、12月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