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安区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范围及入学条件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持“四证”材料申请,由居住地街道中心学校统筹审核、分流。
“四证”具体是: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其中,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应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点击查看:流出证明参考模板
二、现役军人、公安英烈、高层次人才子女:将户籍地、父母工作地和居住地同时纳入学区选择范围。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区教育局分类统筹分流。
三、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适龄子女:可申请在居住地对口学校入学。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时,区教育局指导街道中心学校分类统筹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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