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湖南全省将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具体如下:
停办时间:2022年3月1日
相关内容: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与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相关优待。
对老年人实行优待的基本要求
优待服务的对象为本省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重点为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养人)老人、城乡低保老人等城乡贫困老年人和7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各地可以根据不同老年群体的需求和本地实际,对各优待项目的服务对象和内容进行细分。提倡各地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惠的优待项目,鼓励把优待对象的范围扩展至外埠老年人。不断提高老年人优待服务质量。我省老年人凭《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等法定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