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2、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报考资格。
3、招聘计划数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125名(其中校医3名),其中部分计划作为新教师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期满后必须返回编制所在学校,并且至少在编制所在学校工作满两个学年度,未满两个学年度的不能参加县内校际流动。
参加本次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考试,并兼报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的考生,其笔试成绩用于同时开考的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
4、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考生须登录http://zg.yje.cn/bm/网站进行信息预报名,下载并打印报名表。网站在2022年7月5日至7月8日(8:30-17:30)期间开放。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提供《2022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附件3),并现场提供下列材料(附件4):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可为户口迁出底册)、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校医提供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必须于1年试用期内(即于2023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报名,但必须于2022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报考职高专业课的考生,教师资格证书放宽至2024年8月底前提供,未取得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5)近期单寸免冠照片1张。
(6)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如毕业证书未明确的,需提供专科就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7)2022年度永嘉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后幢四楼会议室(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
3.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缴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收考试费。
5.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其中高中思想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初中社会法治、初中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等6个紧缺学科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2年7月9日上午9:00-12:00;地点设在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1416材料审核室(永嘉县教育研训大楼,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分为200分,笔试与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120分。
校医岗位不设面试环节,考试总分为100分,设定聘用最低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校医岗位笔试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临床医学等专业知识(80分),第二部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相关内容(20分)。
(3)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00。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7月14日上午9时—2022年7月16日上午9时,已审核通过并缴费确认的报名考生登录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1名的学科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2名及以上的学科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相应比例,已参加笔试的全部进入面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一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55分)和技能技巧考核(45分)相结合(幼儿园面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二是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采用试课(模拟上课)方式。
(3)试课时间:幼儿园试课为10分钟,其它各学段试课时间统一为15分钟,备课时间60分钟。
(4)面试日期、地点及其他事项: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拟聘岗位选择
1.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各学科岗位计划数按总分(笔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比例内最后一名仍为同分,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校医岗位按总分(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分数第一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两部分成绩均同分的,一并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教师岗位选择及递补。
根据学科岗位计划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
教师选岗环节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两天内出现一类特岗学校(一类特岗学校:金盾学校、溪下学校、云岭乡学校、潘坑小学、大岙中学、大岙小学、界坑乡学校、西岙小学、应坑小学、潘坑幼儿园、金盾幼儿园、云岭乡中心幼儿园、界坑乡中心幼儿园)岗位放弃的,出现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岗位选岗排序规则依次递补。
3.校医岗位选择及递补。
根据校医岗位计划数按总分(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名次由考生选择拟聘用学校。如遇总分同分,以笔试分数第一部分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两部分成绩均同分的,抽签决定顺序。
校医选岗环节因未参加选岗取消资格或选岗前自愿放弃选岗资格的,可在招聘计划数的2倍内按成绩依次递补;成绩排名超出招聘计划数2倍的,取消递补资格。
4.女教师(校医)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及要求详见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除“(三)拟聘岗位选择”环节外,其它环节入围名单经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后,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2年6月23日起至7月6日止。考生对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
(二)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更新)规定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三)永嘉户籍:指具有永嘉户籍的毕业生或被高校录取时其户口在永嘉的应届毕业生;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截止到2022年7月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县内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县内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在今年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六)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违反《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精神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九)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校医)招聘报考资格。
(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温州市和永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十一)本次招聘录取对象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个学年度。
(十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三)政策咨询联系电话: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0577-67222872、0577-6722206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十四)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8.doc
1.2022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2022年永嘉县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评分细则
3.2022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表
4.2022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需交材料清单
5.2022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校医)报名委托书
6.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7.2022年永嘉县公开招聘教师专业与报考学科对照表
8.2022年度永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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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