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2年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探索普通高中招生多元化录取模式,确保初中应届毕业生直升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22〕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实验高中50名,宏图中学25名。
二、招生原则
采取自愿、择优、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1.凡在学籍所在的完全中学连续就读满两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申报本校直升生。
2.中考分数不得低于我县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四、实施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到学校申请报名。
(二)由招生学校按制定的实施办法选录直升生。
(三)被选录上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学校对拟录取为直升生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县考试中心。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县考试中心实行提前自主录取。
五、相关要求
(一)各校制定的直升生选录实施办法报县考试中心审批后,由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二)凡被正式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填报其他学校志愿,并填写承诺书。
(三)直升生招收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直升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