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
(一)具有武鸣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二)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①中心城区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需年满6岁半,即2016年2月29日前出生;②其他条件不具备的小学,报学区并经城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推迟至7周岁。)
入学规定:
(一)武鸣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就读学校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入学。除盲、聋哑、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城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外,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应在户籍所属学校随班就读或接受送教上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
(1)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中心城区以外的乡镇,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
(2)父母及儿童本人户籍在武鸣区以外,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城区内持有《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