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出证明模板:
“居住、 务工、户籍、流出”材料说明
(一) 居住证明
1、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
(1)父母双方在曲江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3)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西安市鄂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
(1)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2)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户籍证明
1、父母的身份证、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随迁.子女户籍随父或随母一方者,需提供随父或随母一方的户口薄及另一方的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2、2022年小学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6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
(四)流出证明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流出证明(样表)》(点击下载)。以上材料家长须准备原件和复印件,除流出证明原件外,其他原件审验后退回,流出证明原件及其他证件复印件用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