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周至县小升初升学政策

地方特产2022-06-28 09:25:15佚名

西安周至县小升初升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

  在周至县就读的周至县户籍小学毕业生于7月9日—7月21日持户口簿和《学籍基本信息表》到学区初中登记入学。周至县户籍未在周至县小学就读,需要回本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小学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籍基本信息表》等相关资料,回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初中登记入学。

  适龄少年入学登记时,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适龄少年的父母双方的户籍必须与适龄少年在同一户口簿上,如若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适龄少年的父母双方必须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周至县境内移民搬迁户的子女入学,在迁入地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应就读学校批准,并由学校报县教育科技局备案。

  任何学校不得选择学生,任何学生和家长不得择校;坚决禁止任何学校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学生。

  二、入学流程

  1.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由各学校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资料审核办法持入学相关资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将《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发放给学生或家长。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3.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少年,持《报名条》根据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在网上进行报名。

  4.经审定、统筹派位后,由学校填报新生入学花名册,并填写、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报到入学。

  周至县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主体
6月22日向社会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县教育科技局
6月22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各公办学校
6月24日各学校上报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学位情况、日程安排各公办学校
6月25日起各学校公示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学位情况、日程安排各公办学校
7月8日县教育科技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县教育科技局
市教育局
7月9日9:00—7月21日17:00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进行信息登记;各小学、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各公办学校
7月10日8:00- 7月22日18:00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县教育科技局
各民办学校
7月23日12:00公布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人数市教育局
县教育科技局
7月24日—8月2日各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县教育科技局
各公办学校
7月24日9:00组织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县教育科技局
各民办学校
7月25日18:00前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县教育科技局
各民办学校
7月26日8:00-7月27日14:00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县教育科技局
相关民办学校
7月27日14:00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人数,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县教育科技局
相关民办学校
7月28日-7月2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县教育科技局
相关民办学校
7月30日-8月2日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辖区公办学校入学县教育科技局
各义务段学校
8月3日前各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各义务段学校
8月4日-8月5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各义务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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