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2021年度第九批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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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2021年度第九批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信息公开表.pdf
扩展:郑州市非市区户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户籍条件:持有郑州市居住证(航空港区户籍的除外); (二)养老保险条件: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3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 (三)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员应年满28周岁; (四)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5年,有房屋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时点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 (五)收入条件: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六)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七)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1台,且非营运车辆8万元(含)以下; (八)信用条件: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九)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