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公交管〔2022〕7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GA 482-2012)等相关规定,驾驶证到期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原机动车驾驶证(可容缺);
3、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近六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白底半身证件照;
5、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委托书。
机动车驾驶人通过期满换证或者转入换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核查申请人接受教育的记录,对本记分周期内当时无记分的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书面告知其如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有记分的,还应当按规定参加审验;对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应当核查参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