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轮换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尾号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有效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按照京津冀限号同步的规定,自2022年7月4日至10月2日,我市主城区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进行定期限行轮换,具体规则为:
星期一:尾号2和7限行;
星期二:尾号3和8限行;
星期三:尾号4和9限行;
星期四:尾号5和0限行;
星期五:尾号1和6限行。
限行期间内每日限行时间为7:00--19:00时。
市主城区机动车限行的区域、类型、法律责任,依照《关于2022年主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告》(保气领办〔2021〕23号)执行。此阶段的限行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