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通办事项:
(一)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的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到期换领,不限户籍地,已实现“全国通办”“全疆通办”“全市通办”。
2、证件有效期满可以提前三个月换领。
3、不能代办(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新疆户籍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5、新疆户籍可以申请邮递。
(二)申报材料:
1、新疆户籍的持《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或《护照》或社区核发的纸质版(电子版)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或《学生证》。
2、外省户籍的持社区核发的纸质版(电子版)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或学生证或本人在办证窗口提供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