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申请单位离职后,将停发就业专项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从申请当月起计算发放。出现以下情况停止发放:
1.本人提出终止发放
2.本人从申请单位离职
3.申请人死亡;
4.补贴发放满36个月。
其他说明
(一)同一项目或个人获得不同项目计划资助支持的,当年内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
(二)申请人从申请单位离职后到其他县域地区重点企业就业,须重新申请生活补贴,补贴发放期限为第一次申请时算起满36个月。
(三)政策申请期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日,截止日期前已申请的按规定最长可执行至期满计划结束。
(四)县域地区中心镇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录用的毕业生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五)本通知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