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方式:
实际缴费年限(即未核待遇缴费月数/12,直接取整数,≦24个月)*东莞市最低工资1720*90%+上次剩余待遇月数*60%*东莞市最低工资1720*90%。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不满24个月的保底限高:1≦实际缴费年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月数。
按上述计算办法少于实际缴费年限*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0.4,可补足相应差额。
领取时间: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具体时间以受理业务所属的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准
1、失业保险申领一定要本人办理,不可以代办;建议申请人网上申请办理。
2、如丢失身份证,可以用临时身份证。
3、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东莞社保制定的失业保险金流程:失业人员本月申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社保经办机构汇总发放上月失业保险金,再进行汇总上月失业保险代缴医疗数据,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科进行缴纳上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到账处理。(如失业待遇期为202001-202012月的,那么失业代缴医疗参保期为202001-202012。)
4、东莞市已于2020年8月中旬上线省集中式系统,依据省系统规则,当月有参保的,从次月开始计算失业金开始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