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丹灶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插班报名指南
一、招收对象
(一)户籍生:报名时已经拥有南海区丹灶镇户籍的学生;
(二)军人子女:驻丹灶现役军人的子女;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当年4月15日前已纳入我区人才库管理的人才,包括以下三类对象:
1.第一类对象:在南海区全职或视同全职工作的,经南海区认定评定的一至四类人才;
2.第二类对象:在南海区全职工作且同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优粤佛山卡A卡(或B卡)的持卡人(指必须同时持有省和市两级人才卡,仅持其中一种人才卡的人才不在本方案的申请对象范围)。
3.第三类对象:在南海区全职工作,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
二、报名方法及提交报名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可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也可跨学区报名,每个学生只能报一所学校。
(二)提交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证明等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由申请人父(母)手写“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并由申请人父(母)签名确认。
1.户籍生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
(2)插班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现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如果没有《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则需提供学生的学籍号。
2.军人子女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
(2)插班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若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关系的还须提供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
(3)现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如果没有《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则需提供学生的学籍号。
(4)提供《佛山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
3.高层次人才子女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
(2)插班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若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关系的还须提供出生证等亲子关系证明,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复印件。
(3)现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如果没有《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则需提供学生的学籍号。
(4)提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申请表》(附件2,单位审批盖章),截至当年4月15日往前推算在我区连续6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凭证。
三、录取方法
(一)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报名学校公布的招生学位数时,则全部录取;
(二)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报名学校公布的招生学位数时,则先录取户籍所属学区的学生,若仍有剩余学位再录取非本学区的学生;
(三)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报名学校的学位数、且该校不能再协调安排时,则由镇教育发展中心采取摇珠方式进行录取,额满即止。具体摇珠方案由镇教育发展中心制定并实施。
凡以上录取的插班生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回原来学校就读。
四、计划招收插班的学位数
五、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领取《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时间:6月25日—7月1日(在各学校门卫室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
(二)报名地点、时间:
1.报名地点:报读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7月2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区范围
(四)材料审核时间:7月4日—11日。
(五)录取结果公布:7月22日前镇教育发展中心根据材料核查结果和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丹灶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时间。
六、其它说明
(一)已在镇内公办中小学就读的学生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二)超过报名期限,不再受理申请;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及已取得的学位。
(三)没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生不接受插班申请,按学籍管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重读或留级,申请人申请时不得瞒报实际就读年级,如果瞒报将取消学位,由此做成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四)被录取的学生,转学手续在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申请插班学生需按规定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因手续不全造成入学延误或以后升学不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五)本方案于6月25日在各公办学校门口张贴,并在“丹灶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咨询电话:85448823、8541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