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城区公办初中新生于7月14-15日预报名,原则上各乡镇初中7月16日前完成预报名工作。
2、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初中新生采用现场审核入学材料方式报名。
3、临桂区户籍学生就读办法
临桂区户籍的学生,按照“户籍地址在城区的(如:**路**号)学生以实际常住地为准,户籍地址在乡镇的(如:**乡镇**村)学生以户籍所在地为准”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由就读学校审核确认后,办理入学手续。
(1)就读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法定监护人及就读儿童少年户口页);就读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2)就读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居住地证明:房产证、集资房证明、宅基地证明、拆迁协议、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赁合同(附法定监护人及就读儿童少年的无产权房屋证明)等任何一项。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就近入学:
①学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
②学生父母有两套以上住房的。
③父母离异,学生随具有本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居住的。
④学生及其父母无产权住房,户籍在具有本区户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从未迁移过,并且全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或租赁住房实际常住(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时间满1年)的。
⑤学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导致户籍与暂住地不一致,需由有关单位出具证明,按暂住地就近入学。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存档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