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初一年级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1.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下同)。
2.父母双方在邕宁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1.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1.本市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2.非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邕宁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四)时间安排
1.2022年6月2日前,各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
2.2022年6月3日—6月17日,小学阶段在我城区就读、初中需回到其他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即:南宁市城区户籍现就读在邕宁区,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不在邕宁区的小学毕业生),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房产登记地址所属的城区教育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各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江南区教育局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4950793,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
3.2022年6月下旬,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4.2022年7月9日、7月10日(星期六、星期日)公办初中统一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5.2022年7月13日前,被委托初中学校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及《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一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报名信息统计表》汇总报送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6.2022年7月15日前,各初中学校审验新生报名材料,填写《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一年级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报城区教育局核准。
7.2022年7月18日—22日,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8.2022年7月27日前,各初中学校到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③领取核准的新生名单及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组织人员填写《新生入学通知书》。
9.2022年7月25日,各初中学校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张榜公布,并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10.2022年9月15日-23日,对2022年秋季学期入学(2025年毕业)的学生进行地段生身份确认,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1.本市户籍适龄学生
本市户籍新生可到家庭住址(房产登记的地址)所属的地段初中学校(6月下旬或7月初公布)现场报名,填写《2022年南宁市邕宁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2.非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委托4所公办初中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材料。原则上到该区域学校递交材料,且仅限在1所学校递交材料。
(六)招生方式
1.各公办初中在本校招生服务地段内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按程序全部录取;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努力确保本地户籍生源可就近安排。如本地户籍生源也已超量的,则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则先由学校进行登记,再由城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2.办初中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应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二、民办初中一年级入学办法
(一)招生学校
南宁哈罗礼德学校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
1.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内持有《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材料
1.以学籍信息申请报名的: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原就读小学在学籍系统中下载打印)。
2.以学生户籍信息申请报名的:南宁市城区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3.以随迁子女信息申请报名的: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上述三类材料有其中任何一类即可。
(四)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
1.6月13日-6月17日,市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①6月13日-6月16日,首先由学生家长自行在市区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中网上报名,之后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报名信息无效。6月16日18:00为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
②6月17日,市区各小学整理、上报申请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信息,6月17日18:00为学校上报数据截止时间。
(2)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①6月13日-6月16日,学生及其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相应报名材料,到拟报读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生及其家长到校后,首先由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现场报名手续,6月16日18:00为报名截止时间。
②6月17日,市区各小学整理、上报申请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信息,6月17日18:00为学校上报数据截止时间。
2.6月18日—6月19日,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中招办复核各小学和民办初中学校上报的报名信息。
3.6月中上旬,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4.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须及时到所报名的民办初中学校办理后续录取确认及缴费等手续,逾期不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录取流程
1.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初中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的,应理性慎重选择,且只限报1所。
2.根据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人数情况,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3.电脑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初中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4.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回到公办初中学校按既定招生程序参与招生录取。
5.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