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职工医保人员居民医保办理流程:
1、办理参保登记:
因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中断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人员:
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金期满三个月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可在集中申报缴费期内,到税务部门继续申请下一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2、办理申报手续:
中断职工医保人员,在区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到所属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
办税服务厅依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代办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缴费通知单》;或办税服务厅依据居民参保信息,通过社保费子系统,确定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开具《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