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标准:
1.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
2.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
3.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
4.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
5.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
6.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提供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含有申请人持有境外职业资格享受技能等级待遇相关信息的发文。
注:以上3类材料任意提供一类。执业资格证书除外,例如教师证、律师证等。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 提供材料:
1.初级职称:初定类--职称证书、初定表;评审类--职称证书、评审表;考试类--职称证书、备案表;
2.中级职称:初定类--职称证书、初定表;评审类--职称证书、评审表、批文;考试类--职称证书、备案表;
3. 高级职称:评审类--职称证书、评审表、批文;考试类--职称证书、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