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熟知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完成考生成绩的位次排序后,从位次最高的考生开始,每一个位次均依照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检索投档。计算机系统从考生的第一个志愿开始,一旦检索到考生符合某所高校专业投档条件后,即被投档,后面的志愿立即全部失效。即使考生成绩符合后面所有志愿的投档条件,系统将不再检索其排序在后面的志愿,也就是说,每轮投档时,一个考生只能有一次投档机会。
考生被投档到某个高校专业后,若因体检受限等原因被退档,也没有机会再被投档到本轮次其他志愿。符合下一轮次条件的考生只能参与下次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
(二)注意《填报志愿指南》特殊符号。
《填报志愿指南》中专业代号用“0A、0B、0C、0D……”表示的,其中的“0”为阿拉伯数字“零”而不是英文字母,请考生填写专业代号时多加注意。
(三)少年班考生报考要求。
少年班考生不得填报任何普通高校志愿,也不得报考香港、澳门在内地招生高校。
(四)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13日17:00后;艺术类本科批第1次志愿、体育类常规批第1次志愿录取和春季高考本科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21日12:00后;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第1次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7月24日12:00后。我院将以短信方式向已录取考生推送录取结果,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综合信息发布平台(https://cx.sdzk.cn/)、“爱山东”APP、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百度小程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后续志愿填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