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为有序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按照全市对优待证申领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我区于2022年6月起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待证简介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全国统一式样,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本年底为优待证集中申领时间,之后转入常态化办理。
三、申领对象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警)官、军(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其他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他优抚对象的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注: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四、申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具体可提前电话咨询属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具体可提前电话咨询属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申领材料
一、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等;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EG,分辨率300dpi,大小20K—50K)。(本人可以现场拍照)
二、办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格式JPEG,分辨率300dpi,大小20K—50K)。(本人可以现场拍照)
注: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申请所需材料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件或档案材料能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的,需经其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认定身份。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明材料的,需由其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由户籍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后认定身份。
(三)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能申领。
(四)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后申领。
(五)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且只能开立一个I类银行卡账户。
(六)由于疫情防控实际、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数量等方面情况不尽相同,具体办理时间以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为准,请有序前往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办理。
希望大家对区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给予充分理解与支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
番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20-39998522
附件:番禺区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地址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