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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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武汉人才落户政策
1、高技能人才落户
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武汉市连续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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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的,可以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1)有自有房屋的,在自有房屋所在地落户;租赁房屋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2)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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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级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在武汉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
注: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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