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落户武汉办理流程
一、窗口受理流程
(1)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核发证件。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 。
(3)办理入户归档。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网上受理流程
(1)上传提交材料。申请人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提示拍照或扫描上传落户需提交材料。
(2)网上受理审核。分局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审核通过的,于2个工作日内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方式予以核发(省内户籍人员核发电子证件,当事人可不用领取)。
(3)办理入户归档。申请人持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归档手续,派出所审核落户所需材料原件,准确无误的,打印户口簿,在社区公共户落户的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办理并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