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社会保障卡丢失的。
2、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满的。
3、社会保障卡损坏、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影响使用的。
4、持卡人相貌与卡面相片相差较大的。
5、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社会保障卡联名银行变更的。
6、社会保障卡卡面印刷申领人姓名、身份证号、相片等个人信息出现错误,需要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及时更正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