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挂失:
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
口头挂失:
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电话挂失后,持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逾期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备注:
“吉事办”微信小程序上也可以进行社保卡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