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
在本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本人自愿选择,可由其现工作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存放,同时根据就业单位情况办理个人档案转递。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直接寄送到其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转入本市的毕业生档案存放地可通过微信上搜索“海南省个人档案存放地查询”小程序查询。
经办部门: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2号市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11、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898-65230165
如想存放毕业生档案(档案封口未拆封的情况下),可准备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报到证;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
注:非海口市户籍的毕业生需提交与本中心签订的《就业协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