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普通国省道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控
通 告
为保证辖区道路畅通,规范车辆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以下路段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管控路段
洛栾高速嵩县站高速引线段、陆浑跨湖大桥至洛栾快速通道嵩县伊川县界。
二、管控要求
(一)在管控路段所有中重型货车必须靠右依次行驶,在允许超车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车;超车时不得影响后方机动车正常行驶;在路口、桥梁、弯道、坡道等特殊路段不得超车。
(二)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时,所有中重型货车必须依次靠右停车排队等候,禁止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
(三)因前方相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故障导致无法通行的,所有中重型货车在确保不影响左侧车道车辆通行时,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越前方车辆,随后必须靠右依次行驶,现场有交警指挥的必须按照交警指挥线路行驶。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以上通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记分。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2日实施。
特此通告。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