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处罚
一、对首次发生、违法行为轻微,无主观故意、发现后及时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适用范围:轻微环境违法的工业企业
办理类型:直接办理、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1)直接办理:执法人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初步判定符合不予处罚清单的豁免情形,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建议不予处罚,经过案审会讨论,决定不予处罚,制作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申请办理:执法人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初步判定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建议予以处罚,经过案审会讨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企业进行陈述、申辩,提出符合不予处罚清单中的豁免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过案审会讨论,决定不予处罚,制作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咨询电话:81835162
二、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予以豁免登记。
适用范围:(服务对象)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法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办理类型: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81825621
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推行市场主体“免罚”“轻罚”事项措施;
推出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0,提出免于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范围和条件,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加强教育引导。
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谨慎采取停产整顿等措施,对首次发生、违法行为轻微,无主观故意、发现后及时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适用范围:(服务对象)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无主观故意、发现后及时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等符合不予处罚、不予强制措施条件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其他组织。
办理类型:免申即享
咨询电话:810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