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
(一)佛山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佛山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佛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
(四)佛山市内居住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佛山考区,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拓展材料: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考生:(1)佛山市户籍;(2)持有佛山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规定执行。
(五)佛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学生证)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所有校区的教师资格面试审核工作均统一由南海区教育局负责)。
(六)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