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地方特产2022-07-06 17:16:26未知

济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统筹地区社会平均工资300%的,300%以上部分不作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文件规定,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2020年养老保险费时,缴费基数下限仍执行3269元/月,最低缴费金额不变。

  2020年度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以2019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我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

  其中,个别市执行的原口径平均工资低于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2020年度可继续按原口径平均工资执行,今后逐步过渡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

本文标签: 基数  平均工资  口径  下限  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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