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将不再继续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2020年6月12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在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中山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综合管治联席会议并联合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违章比较突出的情况,中山将不再继续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针对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存在管理不到位、过量投放、乱停乱放、骑行隐患问题,将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督促运营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存量共享电动自行车,禁止运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会上,各参会市行政职能部门就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工作与企业展开交流讨论,对国家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宣传,企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山市交管部门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自觉遵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山市城管执法部门的城市管理方面有关规定。
三、未经中山市相关部门批准不再继续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四、2020年6月21日前自行清理回收存量违标共享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