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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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专项扣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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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指南
地方特产2022-07-06 18:37:38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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