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中山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的公告原文

地方特产2022-07-06 18:50:23佚名

关于实施中山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的公告原文

  为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经中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政府指导、商业运作、惠民便民、自愿投保”的原则,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中山市金融工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山监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等五部门共同推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本制度互补衔接的中山特色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自2022年1月起实施。

  经公开招标,2022年中山“博爱康”产品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首席承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等3家商业保险公司(下称“承办机构”)共同承保运营,保费标准为180元/人/年,最高保障额度为345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2021年12月参加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自愿投保。

  二、缴费期和保障期

  2022年2月16日至3月31日为缴费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保障期,与2022医保年度同步。

  三、缴费方式

  (一)线上投保。关注“中山博爱康”微信公众号,可使用微信、银联等方式为自己和他人投保。拥有医保个人账户且同意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参保人,个账可用于为自己投保。

  (二)线下投保。请到“博爱康”全市各镇街70间服务网点咨询办理,将有驻点人员协助投保。服务网点见附件。

  (三)团体投保。5人以上可团体投保,拨打服务热线,将有服务专员协助办理。

  四、赔付责任

  《中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博爱康”赔付责任细则》(2022年版)1月28日前由承办机构在“中山博爱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服务热线

  0760-86688858

  更多资讯请关注“中山博爱康”、“中山12345”(个人服务——政务便民小助手)、“中山医保”(享医保——博爱康)等微信公众号或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政务网(hsa.zs.gov.cn)。

  特此公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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