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中山员工治疗或隔离有工资补贴申请攻略(材料+流程)
1.申请材料:
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
②职工接受疫病治疗或医学隔离观察的证明(以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相应医疗机构出具的为准);
③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现金签收记录等)。
2.受理审核:企业在疫情解除次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
3.公示: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
4.审批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科,联系电话:883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