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训补贴
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申请入口
企业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CZG)
有关说明
(一)企业不需要提供以工代训培训计划。
(二)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的增值税指标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不需提供企业增值税证明材料。如有疑义,企业可提供增值税纳税材料作为证明。
(三)大型企业以纳入各级统计部门统计范围为准,企业需提供行业类别佐证资料(营业执照、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四)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学历证书记录时间为准。
(五)企业可同时按规定开展适岗培训和以工代训。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三次培训补贴范围。
(六)新吸纳指的是企业在2020年1月1日后新招录(入职前从未在该企业有社保缴交记录)的员工。企业应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其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
(七)劳务派遣人员不能在用工企业申请补贴。劳务派遣企业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将在本企业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劳务派遣人员计算为“参保职工”。
(八)补贴申领条件中第一类企业涉及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等四类人员,本年度在不同企业参保,中小微企业可以按其参保情况申请补贴(所有企业以该参保人身份申领补贴合计不超过6个月)。
(九)结合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结余和适岗培训工作实际,我市暂只受理2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申请,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符合条件的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