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高龄老人补贴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老人应提前一个月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审核且张榜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报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由各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审定后于次月发放。
2.高龄老人辞世或户口迁出本市,其子女或其他亲属应在当月将情况报告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核实后,填写《中山市终止发放高龄津贴报告书》并报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从次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办理部门:各镇区社会事务局(各村居,各镇区社会事务局)可咨询居委或者社区。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