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高龄老人政府津贴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老办字〔2011〕5号)、《关于加强高龄老人政府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中老办字〔2012〕7号)、《关于提前下达中山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津贴补助的通知》(中老办字〔2017〕10号),中山80岁以上的中山户籍老人可以申领高龄老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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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老人应提前一个月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的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审核且张榜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报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由各镇区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审定后于次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