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助采用常年申请、常年受理的方式,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6月1日至6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12月1日至12月15日(仅限工作日),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补贴申请表(购房补助)》(附件6)(原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3.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证书;
4.购买中山市房产所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买房产时支付资金的银行流水;
6.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需手写卡号并签字);
7.《中山翠亨新区购房补助申领承诺书》。
更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