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引荐奖励申请表(企业、机构引才奖励)》(附件12)(原件,加盖公章);
2.被引进人才、用人单位以及引进单位签订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3.引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4.被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5.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证书;
6.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二期奖励金:
1.《中山翠亨新区引进人才奖励申请表(企业、机构引才奖励)》;
2被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3.在通过新区人才认定后连续12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4.中山翠亨新区人才证书;
5.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